一颗大白菜 发表于 2024-4-7 09:34:20

南关区人社局工伤处公告:各单位工伤负责人:


    根据省人社厅工伤工作联合检查组通知,从即日起单位申报工伤提交材料,在原有材料基础上增加两项,一,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复印件(例如,病历诊断,劳动合同,交通事故认定书等)需加盖单位公章;二,单位所提交工伤材料的清单,包括:序号,材料名称,页数,备注,提交人签字和单位公章等,三,表格留出部分空格,如需补充材料,手动填写。望互相转达!
咨询电话:工伤认定85679959,伤残鉴定85647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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