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春市主城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流程是什么?
在长春市主城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流程如下:1.申请: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提供贷款资料,由开发企业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录入并扫描贷款要件后转交公积金贷款经办机构;
2.审核:公积金专管员对贷款要件进行审核:
3.签约:审核通过后,受委托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4.抵押: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5.放款:房产抵押登记办理完毕,管理中心经办机构复核后通知受委托贷款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开发企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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